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如何保障在校教师权益,是各地各校需要重视的问题。《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有何益处,又将面临怎样的现实挑战?请看来自中教传媒智库特约观察员的观察与建议——
实行弹性上下班回应了教师呼声
近年来,教师工作负担过重、健康状况堪忧、职业吸引力不足已成为社会共识,减轻过重工作负担、保障教师正当权益成为普遍呼声。采用弹性上下班的管理方式,是对广大教师呼声的回应,体现了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如果相关措施能够落实到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课后服务的质量也将大大提高。只有凝聚起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才能把课后服务这项民心工程办好办实。(智库特约观察员张小军)
教师弹性上下班可促成“多赢”
弹性上下班为教师留足自我充电时间。对参与课后服务的中小学教师而言,在校工作时间被大大延长,占用了本该用于教研、备课、自修的时间和精力。弹性上下班有利于保障教师休息休假的权利,对其专业成长也有促进作用。
弹性上下班有利于盘活社会资源。教师弹性上下班,能够倒逼各地教育部门与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补充课后服务师资,不仅以经济手段盘活了社会资源,也能解决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智库特约观察员孟祥杰)
现实中的“弹性”没有那么大
有条件弹性上下班的教师较少。以小学阶段为例,班主任和行政教师需要全天在校,到校要比学生早,离校要比学生晚,基本无“弹性”可言。教师可“弹”时间少且分散。考虑到授课的实际情况,学校在统筹编排课程表时,任课教师的教学时间常常呈“散点状”分布,而非集中在某一个时间段。
多数教师没有条件弹性上下班,也没有可“弹”时间。从学校管理的角度看,如果教师上下班时间要“弹”,就意味着正常的课程安排被打乱,“一弹就乱”并非虚言。(智库特约观察员黄华斌)
落实教师弹性上下班要有四点考量
一要关照社会心理。实行弹性上下班要“张弛有度”,避免“弹”得过大,又没有相应的管理“补丁”,引发教师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潜在矛盾。
二要优化“弹性”细节。实行弹性上下班要体恤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多劳双优”教师的感受,避免出现“能者总劳、弱者少劳、懒者不劳”的不良现象,挫伤优秀教师的积极性。
三要考虑管理难度。实行弹性上下班,其复杂程度、管理难度非同一般,弄不好还会成为管理“烂账”。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弹性尺度,在不过度增加学校管理难度的前提下进行。
四要科学评估校情、教情。每个学校的发展基础不同,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的效果可能会不一样,甚至大相径庭。因此,要依据学校发展基础,科学评估校情、教情后再决定是否实行,切勿“一刀切”。(智库特约观察员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