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违规操办“升学宴”等行为提出纪律要求
2021-07-07 11:32:38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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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警示提醒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对今年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干部要早提醒、早预防,督促作出廉洁承诺,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发生。

二、做到“六个禁止”

禁止违规操办、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禁止以升学名义分批、错时或授意他人违规操办;禁止以升学名义违规收受、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微信红包等电子礼金、礼券;禁止利用职务影响使用公车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及亲属入学、旅游;禁止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子女上学相关费用;禁止任何其他违规操办的行为。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相结合,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三、强化监督执纪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的要严肃问责,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省纪委监委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1—12388;

微信举报: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我要举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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