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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印发《甘肃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方案》提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目前,全省纳入达标工程的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共有168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42所,高职(专科)26所。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校园占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总数、师生比、仪器设备总值、生均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 《方案》提出,要分类推进达标工作,对一般类、体育类、特殊教育类、艺术类和边远脱贫地区(全省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职学校达标工作,明确了达标监测指标标准,对不同类别高等职业学校达标工作,明确了达标监测指标标准。同时,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全面落实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积极推进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加大教师队伍建设。 《方案》规定,严格控制租赁现象,坚决杜绝职业学校以租赁方式变相完成达标任务。汇聚各方资源,建设一批集实习实训、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配齐配足图书、计算机、实训设施等,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