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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等八条措施,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河南明确,将在全省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长职级评定工作,推进教育家办学。校长职级从高到低设置为一至五级,由市级教育部门评审认定本地一级、二级校长职级,县级教育部门评审认定本地三级、四级、五级校长职级,其中一级校长职级报省教育厅复核。评定指标包括办学思想、个人素养、专业能力、任职资历、办学成效五个方面。
同时,河南还将开展万名校长培训,重点培养具备一定教学经验、管理能力的青年教师;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加大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力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财政部门要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