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3年中招计划说明。记者获悉,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于7月9日12:00公布,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3日8:30至17日17:00,考生届时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
根据规定,2023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中招录取按照提前招生、校额到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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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中招录取中,如遇录取总分相同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计入录取总分的其他四科文化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四项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提前招生:贯通培养项目设8个志愿
提前招生包括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
其中,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且录取总分达到490分的考生可以报考贯通项目,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报考须专业加试的贯通项目的考生,须在加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以下简称“成绩单”)和“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学校要求进行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贯通项目录取根据招生学校各类贯通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参加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的考生不需要网上填报提前招生志愿。考生须在加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成绩单”和“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学校要求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中确定一所学校报考,并将“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招生学校提供)、“成绩单”提供给拟报考学校,作为报考该校的依据。各提前招生学校办理报考手续及进行专业测试的日期为7月10日至11日。
贯通项目以外其他提前招生录取方式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和专业测试分成绩按照各专业确定的录取原则及标准择优录取。
根据此前北京市教委发布的消息,2023年贯通培养各项目总计划招生人数为2810人,与去年持平。
校额到校招生:总分570分、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以上方可报考
当天,北京教育考试院还同时公布了《2023年市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统筹一招生计划》《2023年市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统筹二招生计划》《2023年市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统筹三招生计划》《2023年优质高中学校校额到校招生计划》和《2023年初中学校校额到校分配名额》,考生和家长可结合相关计划查看学校拥有的校额到校名额。
记者获悉,校额到校招生包括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往届生、回户籍以及外省回京报考考生不能参加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
需要注意的是,录取总分达到57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的考生方可填报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相关志愿。
根据规定,校额到校招生录取包括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市级统筹录取是按照优质高中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的市级统筹名额数,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校额到校录取采取校内选拔方式,按照优质高中校额到校计划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额到校名额数,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统一招生:设12个志愿,比去年增加了4个
统一招生共设1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记者注意到,与2022年相比,统一招生志愿增加了4个。
报考贯通项目统一招生的考生须有本市正式户籍,且录取总分达到490分方可填报相关志愿。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统一招生学校(专业)进行“加试”的日期为7月10日至11日。参加统招专业加试的考生须在加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成绩单”和“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学校要求参加加试,加试合格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统一招生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在统一招生阶段未录取满额学校可以申请参加志愿征集录取,学校(专业)录取条件、范围以及录取方式与统一招生相同。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不能再组织加试。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参加志愿征集录取的学校、专业和计划。
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填报有加试要求的专业需加试合格。志愿征集共设6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录取时根据学校志愿征集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特别提醒:部分学校专业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部分学校(专业)必须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填报。
北京教育考试院表示,符合市级三好学生、集训队员、本校直升、集团内直升等直升条件的考生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直升身份被该校录取。
经测试合格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报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时,须将该学校招收特长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通过招生学校所在区教委资格认定,符合宏志生条件的考生,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北京市广渠门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大峪中学宏志班、北京市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延庆区第二中学宏志班时,须将上述学校宏志班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如要报考上述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统一招生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二中学、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的考生,须将上述学校面向外交部子女招生的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的考生,须将该校面向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招生的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报考招收“大学子女”“特色班”等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相应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相应身份被该校录取。
北京教育考试院表示,各区和招生学校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对学生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手续者,经审批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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