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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荆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通知,为支持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新市民和青年群体的住房问题,将住房公积金单缴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至70万元,与双缴存职工家庭一致。
通知明确,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限区别限制,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在荆门行政区域内新购、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现行贷款政策执行。为了畅通在押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渠道,荆门将开展存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试点。
荆门还进一步放宽了预售楼盘备案条件,从通知下发日起到2024年底,该市已取得《湖北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在建预售楼盘,可先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楼盘备案,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及预审,待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后发放贷款。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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