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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启动2023年度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与确认工作。该项申报资助与奖励包括舞台艺术创作演出项目、闽南文化进校园项目等多种项目。对厦门教育系统而言,闽南文化进校园项目成为各学校申报的重点。 根据《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厦门市设立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金资助扶持,推进闽南文化保护与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闽南文化进校园,促进闽南文化教育普及。该规定明确,对每个闽南文化进校园的剧目、节目、项目资助额度3万—10万元,对影响广、特别优秀的剧目、节目、项目,由评审办审议,可以增加一定额度补助。 资金资助范围有三类。其一是闽南话等曲艺和语言类相关节目的创排与展演,包括讲古、答嘴鼓、闽南童谣、厦门歌仔说唱等;其二是优秀传统戏曲,包括歌仔戏、高甲戏、南音、闽南皮影戏、木偶戏等;其三是闽南传统美术、技艺类项目,包括厦门漆线雕、厦门珠绣、厦门微雕、同安锡雕、珠光青瓷、影雕等。 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明确,根据“非遗和闽南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政府相关部门每年举办一次闽南文化宣传周,每两年举办一次厦门戏曲进校园成果展活动,全面展示闽南文化进校园传承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