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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印发《辽宁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全省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基本建立,配套政策基本完善,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机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增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切实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双减”工作扎实开展。
辽宁要求,各地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省、市、县三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联合执法机制,推动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异地之间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调执法的组织协调,市场监管、公安、网信、体育、文化和旅游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内,对涉及校外培训的问题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
辽宁提出,各地要统筹各方资源,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充实一线执法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创新执法方式,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促进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网上运行、动态管理,提升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