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作出具体安排,保障学生的睡眠时间、早餐时间和学校体育活动时间,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家长生活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通知》对到
校、上课时间进行原则性的调整、优化和规范,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既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又与当地正常的上班时间适当衔接。农村学校、城郊学校可以参照上述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考虑上班高峰、疫情防控等因素,学校可以分年级、分批错时到校。对个别学生因家庭特殊情况要求提前到校的,要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实行。
根据教学任务、学习内容、学科特点等不同情况,学校可适当调整现行课时长度,每节课可按40分钟安排。实行学时总量控制,学校可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课型等开展长短课、大小课相结合的课程实验,但周总学时时长不得超过相应学段、相应年级规定的学时总量。
推进作业管理改革,加强作业研究,抓好作业统筹、设计、布置、批改、反馈,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效度,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因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落实好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每天1节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课,逐步实现中小学生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形成重视体育兴趣特长培养、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长效机制。改革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办法,加强对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过程评价、身体素质增量评价、体育技能发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