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教育厅下发文件,决定今年公费培养200名幼儿园教师。
近年来,河北坚持“面向农村、按岗培养、专项招聘、定向就业、限期服务”原则,每年通过公费教育形式培养一批高水平幼儿园教师,以进一步优化全省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今年,河北将继续委托河北师范大学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原则,重点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从2021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培养200名幼儿园教师。培养方式采取五年一贯制,学历专科,学制五年。
河北明确,今年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各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为已被录取的考生办理其他学校录取手续。
按规定,学生入学前要与培养院校和招生计划县政府签订协议。幼儿园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毕业证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后,落实工作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6年以上。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