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要完善特殊困难救助机制,设立专项资助资金
2021-03-29 16:36:25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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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利息!无需抵押!马上到账!”近年来,不良“校园贷”打善意幌子行诈骗之实,让借款大学生一步步跌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小贷”成“巨债”。近日,银保监会、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已经落入“校园贷”陷阱,怎么办?有合理的贷款需求,去找谁?借的“校园贷”叫停了,怎么办?

我们一一为您解答。

问:大学生有资金需求,怎么办?

1.学费住宿费:绿色通道、助学贷款

“如果学生需要的是助学贷款,请及时和学校沟通联系,也可以跟学生生源地的资助部门联系,申请生源地的国家助学贷款,这样就能解决学生基本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问题。”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说。大学新生报到现场都开通了“绿色通道”,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或者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2.生活费:入学补助、奖助学金

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补助。入学后,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3.合理消费需求:正规信贷渠道

有合理消费贷款需求,要找正规金融机构,可通过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电话或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办理。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表示,银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违规业务的排查整改的同时,引导银行服务和产品创新。有关银行负责人表示,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发规范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

4.特殊需求:专项资助资金

教育部明确,高校要完善特殊困难救助机制,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进行紧急救助,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有条件的高校将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学生开展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满足学生发展性需求。

问:已经上了校园贷的“套”,去找谁?

1.不要慌

北京市金融监督管理局提示,不幸遭遇了不良“校园贷”,一定要保持理智,寻求正确的救济渠道,不要“以贷养贷”,更不要采取极端解决方式,同时,要积极保留证据。

2.不要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2020年7月20日为例,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85%,4倍为15.4%。也就是说,超过年利率15.4%的利息约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找老师

郭鹏说,“如果已深陷校园贷,要及时与家长、老师反映,共同解决。”

4.找学校

教育部思政司副司长张文斌说,高校要定期排查,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要建立专项机制,指导学生通过理智有效的方式解决所欠网贷问题,加强心理干预辅导。

5.找警察

“学生一旦遭遇不良的校园贷胁迫,务必保存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录音等。如果遭遇人身威胁、暴力催债,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提示。

问:借的“校园贷”叫停了,怎么办?

如果大学生所借的校园贷涉嫌违规,可通过学校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果是正常的存量贷款,大学生仍要履行还贷义务。

根据五部门通知要求,对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要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

问:不良校园贷预警提示信息,怎么获取?

学校会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贷预警提示。大学生也可以通过教育部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及时获取预警信息。

问:不良校园贷,如何根除?

1.树立理性消费观

弘扬勤俭节约美德,科学安排生活支出,开源节流、量入为出,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东北育才学校校长高琛表示,大学生缺乏金融基础知识,容易落入金融骗局。她建议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金融素养。

2.织牢政府资助网

“要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督促指导各高校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郭鹏说。

3.开好“正门”

专家认为,“要正视大学生合理信贷需求”。高校要主动对接银行机构,配合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必要消费等金融产品,满足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等需求。

4.堵住“偏门”

银保监会等五部门明确,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内容来源:综合教育部网站、中国教育报、新华网、光明日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法制日报相关报道。(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记者 杨亚辉 赵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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