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政策导向和重点要求,并在人才培养路径上进一步凸显了“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随着“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成为现实,完善终身教育体系需要打破传统学校教育封闭式的办学模式,这就对学校、家庭和社会三大教育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各级政府在编制“十四五”教育规划时,应着重在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上下功夫,以良好的学校环境、家庭氛围、社会风气巩固育人成果,使教育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各级政府在编制教育规划时,应在指导思想中重新明晰家校社协同育人背后的教育价值旨归,画好合作育人的“同心圆”。教育的重要目标是启发学生发掘生命的意义,进而培养出富有活力、具有主动性、充满创造性的个体。因此,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首要共识是回归以人的成长为目的的教育初心,纠正教育等于“高分”“名校”“好工作”的功利性、短视性观念,让学生真正回归生活、回归健康、回归常识、回归梦想,做一个有情感、有表达、有温度、有自主性的人。
还应进一步明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功能定位与责权边界。教育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各自扮演着不同角色,发挥着不同功效,但同时又彼此影响,共同组成了完整的教育体系。然而,当前三者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新的失调:学校教育功能被扩大化,承载的职责过多;家庭教育的功能被简单化,一定程度上成为学校教育的附属;社会教育缺乏系统性。这不仅制约教育自身的发展,也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因此,各级政府在编制“十四五”教育规划时,要明确建立以学校教育为主导、以家庭教育为基点、以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其中,学校教育应通过增强政治定力、创新教育理念、搭建综合成长平台,帮助青少年武装头脑、练就本领;家庭教育应更重视青少年的生命教育、道德教育、内省教育、挫折教育,培养其爱心、责任感与理性平和的人生态度,不可简化为学校课业任务的监督者;社会教育应积极探索社区教育模式,为青少年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教育。只有在规划中明确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各自的角色和职能,守住责任边界,才能形成叠加效应,取得最佳的整体育人效果。
而畅通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一是要突出政府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的主导和牵动作用,通过成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指导中心、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扩大和平衡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等方式,从体制上保证家校社协同育人运行机制的畅通。二是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平台建设,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等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充分挖掘社区(乡镇)特点,指导社区(村镇)开展活动,重点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乡土情怀;通过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遗址、山水湖泊等周边教育资源,积极开展研学实践、志愿服务等综合实践教育,重点扩展学生历史视野,涵养学生人文情怀与爱国精神。三是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管理机制,如应进一步明晰家长委员会的具体运行细则、责权分配,改变其当前缺少话语权、难以真正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的现状,真正发挥参谋、监督的作用。制度尚未建立或不够完善的地方,应进一步明确家校社合作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组织、活动评价等,将家校社合作管理推向常态化、制度化。
各级政府在编制教育规划时,还要注意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保障体系。一要组建多元化教师队伍,吸纳家校社理论研究专家、中小学教师代表、优秀家长代表、成功企业代表、志愿者等人员加入,组成一支来源广泛、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此外,要鼓励高校设置家庭教育课程,开设家庭教育专业,为家校社协同育人提供专业师资储备。二是建立有序的监管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监督学校、家庭及社区合作的落实,包括合作计划、资源配置等,以确保学校、家庭及社区形成教育合力,步入科学的合作轨道。三是完善评估体系,制定大中小幼不同学段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评价指标,切实将家校社协同育人格局推向新高度。四是健全教育法律制度,各地应因地制宜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助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教育不断法治化。五是通过设立家庭教育日、社会实践周、“父母大讲堂”公益讲座等措施,由所在地区媒体介入,加大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在积极推动构建家学社协同育人机制时,在明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责权边界的基础上,应通过畅通家校社协同育人运行机制,以完备的保障体系构建家校社教育共同体,从而为加快教育强国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高质量人才的支撑。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