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清晰擘画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蓝图,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愿景,为广大青年带来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齐发展的浩荡东风。
仔细研读规划纲要不难发现,全文19篇65章195节,直接出现“青年”或“青少年”或“未成年人”关键词的就有14个章节。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等诸多章节,都与青年发展息息相关。
尤其在青年关注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规划纲要更是拿出了不少硬招儿、实招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仅独立成章,而且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将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5.5%列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20项主要指标,并提出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住房保障内容大幅扩充,政策导向更加鲜明,不仅完善了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改革等公共服务,而且推出完善长租房政策、租购同权等新举措,及时回应青年“痛点”。同时,规划纲要与时俱进地把握时代脉搏,鲜明提出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为灵活就业青年和新职业青年解决后顾之忧。
规划纲要第五十章第二节明确提出,“深入实施青年发展规划,促进青年全面发展,搭建青年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平台,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青年发展规划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五年规划纲要中,2016年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制定实施青年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深入实施青年发展规划”,并对青年发展的诸多领域作出系统规划,充分体现了重视、支持青年发展的理念。
截至目前,省级青年发展规划全部出台,省、市、县三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普遍覆盖,青年发展规划的制度效能正在生成。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减,青年人口合理比例的战略意义愈发凸显。一些敏锐的地方政府开始将青年人口比例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指标,广州、深圳、宁波、成都、淄博等城市纷纷提出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支持青年优先发展的政策举措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城市对青年发展更友好,青年对城市发展更有为”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目标。
又到谋划长远大计的“规划季”,各地加快推动青年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紧密衔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8个省级、27个地市级、121个县级“十四五”规划设立青年发展章节,7个省级规划对青年发展进行专门集中表述,4个省级政府工作报告专门部署青年发展工作。我国青年发展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在青年发展领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