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第三批开展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的高职院校名单,共有15所。
据悉,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整体规划,系统设计,统筹考虑,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和健全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确保试点顺利进行。省教育厅将对各校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并于一年后对试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学分制管理试点资格。
第三批学分制管理试点高职院校名单如下: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菏泽职业学院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烟台职业学院
枣庄职业学院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