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要求全面排查近5年硕博学位论文
2020-10-06 18:55:56 来源:芥末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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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针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布了2020年3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通报还要求,各高校要立即采取行动,全面复核、排查近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

通报首先公布了2020年3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2020年1月,复旦大学2005届博士毕业生王磊博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被撤销博士学位,注销博士学位证书;6月,电子科技大学2007届硕士毕业生贾桂林硕士学位论文也同样存在严重抄袭,被撤销硕士学位,注销硕士学位证书;7月,厦门大学2018届软件工程硕士毕业生林鲤与同年毕业的天津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刘宇宸硕士学位论文高度雷同。经查证,二人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行为,均被撤销硕士学位,注销硕士学位证书。

同时,通报也要求,针对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各高校要立即采取行动,全面复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重点复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过程规范性,重点关注没有科研项目支撑的学位论文。

通报还提到,高校要收集分析新闻媒体曝光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案例,对所有研究生开展警示教育。

目前已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按照文件要求,发布了排查学位论文的相关通知。

针对学位论文作假,教育部已于近日出台多份文件。9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到了要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健全学术不端处置机制。

此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等部门也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旨在强化质量监控与检查,促进学位授予单位规范管理。后者明确提出,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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