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育部对外公布《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
今年8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建立健全教师教育院校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的制度。教育部教师司负责人今天表示,此举旨在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办法,吸引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
《实施方案》提到,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部或部分科目。
其中,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是指入学前与培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享受国家或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学生。
《实施方案》要求,各高校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考核制度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培养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1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等。
二是统一组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校根据所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确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统一命题,统一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三是要求建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机制。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校,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本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
教育部教师司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落实落细,《实施方案》对有关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3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投入,加强监管。要求有关高校加大投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师范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和师范生教学状态数据库,强化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指导高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做好《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发放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是严格执法,严肃追责。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及时上报,做好认定。要求有关高校按照属地原则归口管理,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维护教育类研究生专业信息、标记并动态维护公费师范生信息;及时上报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信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审核汇总并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